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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九章 老三篇 十一

第二百二十九章 老三篇 十一 (第2/2页)

“吼吼吼,‘IDIEDforHandsome’……我没有听错吧?”
  
  “呵呵呵,应该没有听错,他真的说他死于英俊。”
  
  “哈哈哈,袁先生果然是个因吹斯听的人啊!”
  
  “咳咳咳……我为英俊而死。”麦考尔先生这次依然没有笑场,一口气读了下去。
  
  “却因孤惧难以将息。”(IDIEDforHandsome,butasscarceadjustedinthetomb.)
  
  “……”
  
  听到这一句,现场突然安静了下来。
  
  “直到有人来到隔壁。
  
  他悄声相问:‘你为何在此?’
  
  我诚实以告:‘因太过帅气!’”(henonehodiedfortruthaslaininanadjoiningroom.
  
  Hequestionedsoftly,hyIfailed?“ForHandsome,”Ireplied.)
  
  “哈哈哈……”
  
  众人不由得再次哄堂大笑。
  
  “‘哦,那我是为了真理’
  
  他说,‘真与美一体,咱们是兄弟!’”(“AndIfortruth,thetoareone;ebrethrenare,”hesaid.)
  
  “呵呵呵……”
  
  笑声低了下来,众人不自觉地侧耳倾听。
  
  “从此我们一见如故,
  
  从此我们隔墙相叙。”(Andso,askinsmenmetanight,etalkedbeteentherooms。)
  
  “吼吼吼……”
  
  除了少数几位反应太慢的人之外,几乎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。
  
  “直到苍苔蔓过唇际,
  
  将我俩的名字从世间拭去。”(Untilthemosshadreachedourlips,Andcoveredupournames.)
  
  “……”
  
  这下满场寂静,针落可闻!
  
  好吧,这首诗的情况比较复杂,不得不解释一下。
  
  原版叫做《IDIEDforbeauty》,直译是《我为美丽而死》,余光中老先生则翻成《殉美》。(注释1)
  
  原作者名叫艾米莉-狄金森(EmilyDickinson),这位高产的女诗人生于1830年,死于1886年。
  
  她出生于一个律师家庭,一辈子未婚,而且25岁之后就把自己关在家里过起了宅女……那个修女一般的生活。
  
  艾米莉-狄金森这个名字对于赛里斯人有点陌生。但是美国文学界公认她是美利坚诗歌史上排名第二的大诗人,仅此《草叶集》的作者沃尔特-惠特曼。同时,她和惠特曼一样,算得上是二十世纪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。
  
  狄金森女士一生写了将近1800首诗歌,但是生前只发表了七首。其余诗稿被她的堂妹捐赠给了哈佛大学档案馆,而这些诗歌直到她死后才得到世人的关注,陆续地出现在公众面前。
  
  所以这首诗确实已经写出来了,但是1921年还没有公开发表。
  
  很明显,我们的袁大师觉得这首诗太特么适合自己了。
  
  他也不顾了那么多,拿过来把“Beauty”改成“Handsome”就写在自己的“遗嘱”里面了。
  
  于是就成了他的“老三篇”中的最后一首——《我为英俊而死》。
  
 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  
  注释1:慕容觉得余光中先生那个版本太过追求直译了,所以自己翻了一下,见笑见笑。余先生的译本放在作品相关里面。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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